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勃利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勃林草〔2020〕63号)已收悉,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林业和草原局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局关于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万元用于福兴林场建设国有贫困林场菌包厂附属工程中灵芝生产项目,带动林区职工及周边贫困户脱贫致富,将扶贫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该项资金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扶贫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办联〔2020〕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0〕130号)等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勃利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8581133、13846480998或12317。
联系人:郭仁香。
受理单位:勃利县福兴林场。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福兴林场。
福兴林场脱贫攻坚项目库基本情况表.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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