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林业和草原局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5-11 09:25

来源:勃利县财政局

字体:[ | | ]

勃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林业和草原局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勃利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勃林草〔2020〕63号)已收悉,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林业和草原局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局关于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万元用于福兴林场建设国有贫困林场菌包厂附属工程中灵芝生产项目,带动林区职工及周边贫困户脱贫致富,将扶贫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该项资金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扶贫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办联〔2020〕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0〕130号)等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福兴林场脱贫攻坚项目库基本情况表.xls

 

 

                          勃利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8581133、13846480998或12317。

联系人:郭仁香。

受理单位:勃利县福兴林场。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福兴林场。

 

 

福兴林场脱贫攻坚项目库基本情况表.xls  下载

勃利县人民政府主办 勃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地址:勃利县友谊东街338号 邮编:154500

黑ICP备07002714号-1 网站标识:2309210001

黑公网安备 230921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