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10:00

来源:勃利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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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勃政发〔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并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将2020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149万元主要用于:

(一)“雨露计划”44万元。

(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1105万元。主要用于:1、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补贴;2、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补贴;3、给予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4、给予带贫主体贷款贴息支持;5、支持乡村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6、鼓励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7、给予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助。

(三)以上两个项目实施后,如有结余转入勃利县禾鑫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扶贫项目。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式

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测算法砍块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扶贫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办联〔2020〕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0〕130号)和《勃利县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勃政发〔2020〕1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该项资金,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和贫困户增收的影响,防止返贫风险,确保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

监督举报电话:0464-8521565

联系人:刘畅

受理单位:勃利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勃利县友谊东街338号

附件:《勃利县2020年度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备案表》               

 

 

勃利县2020年度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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