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勃政发〔2019〕50号
勃利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勃利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并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实施项目。
项目已审核备案,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项目,要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已批准项目计划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确需变更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批复。
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要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招标制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资金报账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三、圆满完成脱贫任务。
要切实瞄准扶贫对象,实施精准扶贫,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圆满完成我县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
附加《勃利县2019年度第三批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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