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1-2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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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勃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贯彻执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

(三)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贯彻执行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管理。

(四)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贯彻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

(六)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危房改造。

(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监督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城镇内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检查、管理及处罚。对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用、损坏、滥用、妨碍城市交通、影响市容市貌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负责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清雪工作。对从事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体进行管理。负责全县物业小区管理工作。对全县城区内户外广告、牌匾、标语、条幅、灯箱设置的审批和整治。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指导负责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的落实。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县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服务和保障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人员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军、地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管理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实施人民防空有线、无线电管理。推动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检查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指导全县人防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人民防空技术标准。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情况的综合统计汇总工作。

(十二)负责城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供排水、供热、照明景观亮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切实做好权责一致。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收发文处理、电传、会务、信息化、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应急管理、诚信建设、法制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负责组织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和督查工作。承担县政府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报和公开。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汇审、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局普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政务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下级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相关领域经济运行。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建设的经济支持政策,提出国家和省、市级、县级补助资金计划需求。承担行业数据统计、经济信息管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财政统发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非财政统发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二)建筑业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建设方针、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定额。负责招标控制价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三)人防股。指导和检查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制定县本级城市防空袭方案,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按纲施训,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指导全县人防战备数据工程建设。制定应急救援保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编制全县人防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信息系统新、续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管理监督。指导全县人防通信台、站建设,组织、指导空情预警、训练演练和业务培训,监督全县人防通信警报工作。负责全县人防有线、无线通信网管理。管理全县人防信息警报建设标准工作。

(四)乡村建设股。贯彻落实乡村房屋、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乡村危险房屋改造、乡村生活垃圾处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县住建局领导

江文成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综合股、人事劳资股、招标办。

姚新军   党组副书记   负责党务及群团工作。

秦少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业务方面的工作,主管建工股、人防办、开发办、审批股、消防办、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含建筑安全)、分管与联系城建处、城管局、征收办、设计室。

孙盛今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常务、信访、计划生育以及对外日常事务联络工作。主管行政办、乡建股、三供两治办、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与联系房产处、廉租办、棚改办。

办公地址:勃利县沿河东路5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江文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办公室联系电话:0464-8521987

勃利县人民政府主办 勃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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