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3092103/2023081567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发布机构:
县政府发文日期:
2023-08-17名称:
关于制定勃利县公交车票价执行标准的批复文号:
勃政发〔2023〕67号关键字:
公交车票时效:
现行有效勃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勃利县公交车票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勃政发〔2023〕67号
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制定勃利县公交车票价的请示》(勃发改字〔2023〕136号)已收悉。为促进我县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公交车票价标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有关规定,根据听证结果,经研究,现将我县公交车票价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请示中提出的我县公交车票价执行为1.00元/人,全程一票制的收费标准。
二、公交车票价标准直接关系到全县百姓的出行,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价格政策时,在充分考虑经营者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制定针对乘客中的特殊人群实行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勃利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关于制定勃利县公交车票价执行标准的批复.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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