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3092104/2021022208
  • 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2-22
  • 名称:

    勃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文号:

    勃政办发〔2021〕8号
  • 关键字:

    经济开发区安全委员会
  • 时效:

    限时有效

勃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勃政办发〔2021〕8号

发布日期:2021-02-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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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勃政办发〔2021〕8号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方针,提高本开发区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开发区企业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勃利经济开发区安全委员会并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安全防火、职业健康、环境影响、应急管理及日常风险评价等工作。

  一、安全委员会成员

  组 长:朱春旺 县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海洋 县政府副县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贾利奇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

      王 辉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魏 全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宣利鹏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张永强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修书森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员

      曹东方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家(聘任)

      郭秀茹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家(聘任)

  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魏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二、安全委员会及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应急等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防火、应急等方面的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环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开发区内各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管。

  2、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3、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加强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预警。

  4、建设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构建基础信息库和风险隐患数据库。

  5、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并至少每2年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编制化工园区消防规划,监督化工园区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

  7、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内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规划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

  8、加强对台风、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并落实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

  9、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敦促企业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并将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于每月5日前报安全生产办备案;

  11、对开发区企业采取分类管控措施。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进行分类管控,共分为:优秀、达标、推动三类。安全生产办负责集体督导检查事宜。优秀单位,半年检查一次,达标企业,季度检查一次,推动企业每月检查一次。

  12、安全生产办负责采取每月随机抽取两户企业的方式对开发区企业进行重点督导,并将重点督导情况通过开发区企业微信群予以全区通报。

  

 

 

 

                            勃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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